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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股份:拟不超3000万元向员工提供借款用于购买其自用唯一商品房

财联社

2021-11-29 21:36

11月29日,普冉股份发布公告,拟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借款用于员工在其工作地或公司认可的其他所在地购买其自用唯一商品房(不含商铺、自建房和宅基地)。员工购房借款实际批准金额上限为以下孰低:借款员工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2倍;人民币100万元;最低首付额的80%;房款总额的30%。员工购房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编辑:温红妹
标签:普冉股份,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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