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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抓超高层建筑管理 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中国房地产网

2021-12-28 11:35

近日,四川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景观园林处发布消息,严抓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一方面要严格控制新建建筑高度,另一方面要强化既有建筑的安全管理。


其中,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确需新建150米以上的,应经城市人民政府审定,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确需新建250米以上的,应经城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并通过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抗震、消防等专题论证审查,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复核。对于超高层建筑的选址布局、交通影响、环境影响、应急避难、节能管理、绿建水平均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与绿色发展和“双碳”要求相符,要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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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四川,超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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