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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4 09:17
5月23日,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统一全市贷款额度上限,取消二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市内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上限60万元;符合购买绿色建筑政策的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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