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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骗提骗贷打击力度 长沙购房提取公积金有新规

中国房地产网

2024-07-25 13:37

从8月1日起,长沙市职工家庭购买二手房和现房的,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产权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的通知》,对该市职工家庭购房提取公积金作出了上述新的规定。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不受此条限制,职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即可。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措旨在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住房公积金领域风险防控,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


同时,职工不得以配偶婚前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申请购房和还贷提取。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以申请提取。


近年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对骗提骗贷及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该类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该中心将加强对提取事由真实性的核实。对提取资料有矛盾或者存在虚假嫌疑的,依规要求职工提供佐证资料,经核查提取事由不真实的,不予提取。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材料的机构和个人,将按程序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赵春林 郭婷)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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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长沙,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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