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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涉房股东被执行额逾14亿元 朝阳银行陷业绩股权双困

中国房地产网

2022-04-29 16:33

7家涉房股东被执行额逾14亿元 朝阳银行陷业绩股权双困

朝阳银行在辽宁省某市分行

冷万欣 中房报记者 樊永锋 北京报道

在辽宁省金融界,朝阳银行的业绩困局只是冰山一角。 

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参照企查查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4月25日,辽宁省朝阳银行主要股东中有七家涉房地产企业存在被执行人信息,记者根据公开数据计算,这七家涉房地产企业被执行标的金额超过14亿元。

2022年清明假期过后,4月7日辽宁省财政厅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了《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发行 2022 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文件,这也意味着2022年的首只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发行计划出炉。

根据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此次专项债项目实施主体为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控”),该省计划发行135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募集资金将注入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用于补充资本,且分别注资20亿元、30亿元、30亿元、25亿元、30亿元,持股占比分别为51.37%、52.27%、41.44%、41.3%、59.94%。

此前,辽宁省分别于2021年5月、9月发行了两次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募集资金分别为100亿元、96亿元,均通过辽宁金控“间接入股”的方式发行。

企查查数据显示,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成立于2019年12月18日,唯一股东是辽宁省财政厅,注册资本200亿元,下有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辽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沈银行,均为100%控股。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5家补充资本的城市商业银行,从2020年至今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经营不佳状况。公开信息显示,葫芦岛银行在2020年净亏损1.11亿元,同比下滑137.1%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营口银行、丹东银行的年净利润也都同比大幅下滑,下滑幅度从21.3%至95.5%。

对此,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疫情影响下中小银行面向的客户群体存在更大的经营压力,叠加部分房地产行业下行导致的风险敞口,中小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更弱,补充资本金的渠道和手段都更少,化解风险的能力有限,中小银行急需补充资本金以满足监管要求和正常运营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上述银行中,朝阳银行不仅在业绩层面存在下滑的情况,更为突出的是其股东问题。截至目前,前十大股东半数已成为“被执行人”。

前十大股东半数为“被执行人”

根据朝阳银行官网介绍,朝阳市商业银行2008年6月组建,2011年4月更名为朝阳银行。

目前,朝阳银行在沈阳、抚顺、本溪、锦州、朝阳等城市设立分支机构72家,在职员工1598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朝阳银行总资产达1066亿元,各项存款余额85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40亿元。

曾几何时,朝阳市商业银行和无数城市商业银行一样,为朝阳市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地方经济搭桥铺路。

然而,随着中国金融事业的发展,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许多风险管理问题,朝阳银行的情况尤为典型。

根据朝阳银行发布的2020年年报显示,该行2020年在营业收入增长12.75%至14.15亿元的情况下,净利润下滑26.5%至2.94亿元,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情况。

另据2021年8月31日,朝阳银行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为12.8%,较2020年末下滑了1.04%,资产总额为1037.35亿元,较2020年末下降1.42%;负债总额为977.06亿元,较2020年末下降1.28%。上述报告未披露朝阳银行2021年上半年营收、净利情况。

今年4月13日,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内容,朝阳市主要领导还前往朝阳银行调研,强调“朝阳银行要一手抓金融改革化险,一手抓服务地方经济,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为朝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不过,记者梳理朝阳银行2020年以来的公开财报、以及企查查相关数据,截至目前,朝阳银行2020年财报中所列前十大股东名单,有半数存在成为被执行人的情况。

具体来看,朝阳银行第三大股东,中宏龙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龙马”),有五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合计约6.12亿元;第四大股东朝阳盘龙房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龙房产”)2019年3月以来五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合计约4945万元;第五大股东辽宁中水亚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亚田实业”)2021年12月1日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2.12亿元;第七大股东辽宁万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两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合计约6162.84万元;第九大股东朝阳飞马车辆设备股份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3612.14万元。

根据工商注册信息,五大股东中,中宏龙马、盘龙房产和中水亚田实业三家公司均有房地产业务。

具体持股比例来看,中宏龙马在朝阳银行的持股比例为4.47%,盘龙房产为4.07%,中水亚田实业为3.72%,三家合计持有朝阳银行12.26%股份。

记者查询朝阳银行2020年财报,在重大关联交易一项中,盘龙房产授信净额为7.79亿元,其中,1.14亿元综合授信用于盘龙房产日常经营,6.65亿元用于盘龙房产关联企业用信。

盘龙房产为朝阳市本土房地产企业,法人荀某林同时担任朝阳银行股东董事,截至2022年4月,盘龙房产向抚顺银行营口分行质押了4500万股朝阳银行股权,且其关联法人企业中有多家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企业,

记者查询盘龙房产拿地记录,2011年至今,该企业成交地块仅有朝阳市朝阳县柳城镇郭家村及郭家街道地区。

该公司最近一次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71万元,失信行为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记者查询发现,盘龙房产过往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多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完全统计有17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随即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盘龙房产相关案件内容也多为商品房买卖纠纷,根据相关裁判文书内容,其中有数起涉及盘龙房产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将房产抵押,因无法办理房产证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例如,今年1月下旬发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盘龙房产因与被上诉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朝阳县人民法院(2021)辽1321民初1968号民事判决,进而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裁定“上诉人(盘龙房产)与被上诉人(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被上诉人于2014年9月14日交付房屋总价款310520元,上诉人于2014年12月30日将房屋交付给其使用。直至2021年被上诉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事宜时才查询到案涉房屋已被上诉人抵押给朝阳银行新华支行,其主张逾期办理房证的违约金2万元未过诉讼时效。这期间,上诉人一直未协助被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且未经被上诉人同意将案涉房产抵押,导致被上诉人无法处置该案涉房产,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中宏龙马注册地址为葫芦岛市龙港区,其经营项目中包含房地产开发和室内装饰装修业务。

中水亚田实业注册地为营口市熊岳镇,从事房地产业。根据拿地记录,该公司的地产业务主要在营口市鲅鱼圈地区。

记者先后拨打三家企业的工商注册预留电话采访,均无人接听或已经成为空号。

部分涉房股东已经拍卖股权

事实上,朝阳银行除了前十大股东中的房地产企业出现了财务不良状况外,该行主要股东中还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了财务问题,进而成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

除了前述三家大股东之外,另外四家企业具体来看:占股1.99%的辽宁兴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6435万元,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73万元;占股0.55%的朝阳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138万元;朝阳宏达企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0.83%,被执行标的为4.59亿元;朝阳红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0.55%,被执行金额2万元。

记者根据数据计算,七家涉房地产企业被执行标的金额超过14亿元。

这其中,朝阳宏达企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建筑”)更是在2020年就已经进入到了股权拍卖的境况。

据阿里司法拍卖网显示,宏达建筑持有的朝阳银行3894万股股权分别于2020年1月6日、2月8日先后进行了两次拍卖,均因无人报名导致流拍而告终。3月10日,该笔股权进入变卖阶段,变卖周期为60天,变卖价为6074.64万元,价格与第二次一致,但较第一次拍卖降幅约14.85%。

据朝阳银行2018年财报,宏达建筑为该行主要股东,持股比例1.58%,王建华任职该行股东董事。

据悉,宏达建筑为朝阳宏达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法人代表均为王建华。

天眼查显示,宏达集团成立于1999年,经营范围有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销售等,该集团于2015年至2019年间22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宏达建筑于2016年至2019年间5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王建华在2015年至2019年间共收到45次限制消费令。

股权质押疑云

除却主要股东中地产企业财务状况糟糕之外,朝阳银行部分房企股东股权质押问题也存在待解的疑问。

在记者梳理朝阳银行股权被出质的过程中,北票市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票资管公司”)成为一个反复出现的名字。

结合企查查数据显示,2016年12月16日至今,可查询到的质权人为北票资管公司,出质股权标的企业为朝阳银行的股权出质数据有85次,其中有的显示有效,有的显示失效。

具体来看,朝阳红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平县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朝阳轩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兴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宏达企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盘龙房产、朝阳金达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和朝阳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诸多房企股东,赫然在列。

再以盘龙房产为例,可查询到的盘龙房产出质朝阳银行股权次数为12次,其中5次是向北票资管公司出质。

那么北票资管的何种合作方式,吸引了持有朝阳银行股份企业进行股权质押第一选择?

根据工商注册信息,北票资管公司成立于2005年,系北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100%持股企业,曾用名为北票市资产管理运营中心。

记者梳理北票资管公司的变更记录,在2020年6月30日,北票资产管理人员备案记录显示,彼时该公司除了程广娟董事以外,其他高管包括董事长在内,悉数退出管理层。

值得一提的是,前述股权质押数据中,截至2020年6月29日前,即高管层大调整前,股权出质次数为72次,占总次数84%

同一天,该公司经营业务进行了大规模变更:由变更前“资产(不含金融资产)管理、收购、处置、置换”变为“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家政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打字复印,办公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变更前的高管团队人员为:李某监事、赵某东监事会主席、刘某刚监事、李某监事、王某树监事、李某董事、王某华董事长兼经理。

巧合的是,2017年5月以来,朝阳银行北票支行负责人名为赵某东;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州支行负责人名为刘某刚。

为了进一步核实,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先后拨打朝阳银行本溪分行和朝阳银行北票支行电话,对方表示,赵某东曾为本溪分行负责人,现为北票支行负责人,对于此前是否在北票资管公司任职,对方表示并不清楚。

随后记者拨打北票资管工商备注电话,手机号始终不曾接通,其备注的座机号接通后对方为朝阳银行北票支行某部门办公室。

值得注意的是,北票资管公司注册资本和实缴数额仅50万元,参保人数为0。如此体量的资管公司,即使有国资背景,其与朝阳银行主要股东的业务量之多也太过耐人寻味。

针对朝阳银行与北票资管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是否存在借用壳公司质押本行股权的问题,以及朝阳银行目前股东状况对其经营发展的影响,记者多次拨打朝阳银行总行电话和北票资管公司的备注电话,截至发稿,无人接听。

引资方案被辟谣

谁能为朝阳银行输血

部分主要股东业绩不良,成为被执行人,自身营业业绩陷入低迷。不难看出,朝阳银行补充资本的问题或已经迫在眉睫。

根据联合资信2021年7月发布的关于朝阳银行的《信用评级报告》中,在关注一项强调:“朝阳银行盈利水平较低,资本内生作用不强,考虑到未来业务发展情况,核心资本面临一定补充压力。”

据媒体报道,朝阳银行此前曾在其官网发布公告,该行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方式入股朝阳银行的议案》。不过,记者在朝阳银行官网发现,以上公告目前已被删除。

朝阳银行在“朝阳辟谣”发布公告称,根据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商业银行“一行一策”改革的总体要求,朝阳银行作为全省“打样行”正在有序推进资本补充相关工作。与此同时,朝阳银行在公告中澄清:该行拟战略引入国有资本,以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与辽沈银行无关。

不过,前述计划入股朝阳银行的辽宁金控为辽沈银行第一大股东。因此业内才会出现辽沈银行进一步扩张的传闻。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1月28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2021年1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省内城市商业银行整体改革工作。

会议明确,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利用市场资源,挖掘地方潜力,通过申请新设组建一家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市商业银行,稳中求进,打造产权清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治理完善的现代城市商业银行。

2021年6月,总部位于沈阳市的辽沈银行正式开业,吸收合并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两家辽宁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只是按照最初的计划,还有10家银行尚需吸收合并,辽沈银行的每次出手都吸引外界的关注。

在廖鹤凯看来,合并商业银行的做法,有化解风险的目的,近年来一些中小银行地方股东涉房,甚至不涉及房产业务的,都有出现股权大量质押,自身甚至已经成为被执行人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样的情况下,合并是化解整体区域性风险的方式,实际上在合并之前,(辽沈银行)也许已经考虑过可能面临的问题。

“当然,如果合并过程中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出现严重问题,会加长合并的过程。但是整合还是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集中化解风险的,可以防范区域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廖鹤凯补充道。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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