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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扬州拆迁撞人事件追踪:警惕土地利益背后的城市拆迁兽性

2018-11-26 16:44

 中房报记者 樊永锋 贾俊杰 扬州报道
11月17日,世界牙刷之都——扬州市杭集镇,曙光路300号院外围已被封禁,遮挡墙上“严禁入内”的标识异常醒目。
一个多月前,10月15日清晨7时左右,这里发生了震惊全国的“10•15扬州拆迁撞人事件”,造成2死8伤。事件由拆迁冲突引发。曙光路300号院当事房主韦刚因与拆迁队发生冲突,驾驶一黑色车辆撞向人群。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10•15扬州拆迁撞人事件”案发现场看到,残垣断壁,一片狼藉,一台黄色挖掘机斜着停放在坍塌的碎砖瓦砾堆,定格在事件发生那一天的铲挖状态,见证这里曾发生过的惨剧一幕。
被拆的韦刚家。挖掘机停留在了10月15日拆迁最后状态
野蛮拆迁悲剧
杭集镇,多数地球人都不知道它的名字,但人们的日常生活难以脱离它。
2012年,很多产业急剧波动乃至濒临破产,但这个被誉为“世界牙刷之都”与“中国酒店日用品之都”的镇域经济特色镇,仍然呈现出其极强的经济稳健性和成长性。
记者查阅数据发现,单牙刷一项,杭集镇年产量就有55亿多支,占全球近40%、国内85%的市场份额,销售额超百亿元;酒店用品国内占比超过60%,销售额超百亿元。民营经济发达是杭集镇的名声,因民营经济该镇获得过“全国全民创业示范镇”10强。
这个36余平方公里、3万多人口的小镇,集聚着高露洁三笑、五爱刷业、明星牙刷、劲松塑胶、新大生刷业等一批牙刷龙头企业。
当地不少人家都做着旅游用品的生意,镇上9000多户平均每三户中就有一个牙刷老板,他们大多生产宾馆拖鞋、旅游牙刷。韦刚也是经营该类产品的商户之一。
记者在现场看到,与曙光路300号院韦刚家相邻左右各约150米路段内,拆迁后残垣断壁的房屋,到处残留着碎砖瓦砾,这里被拆除或已腾空的房子占去一半。
韦刚家房子紧邻小运河边上的现状
一位张姓知情人士向记者说起“10•15事件”仍心有余悸,据他介绍,10月15日清晨,两辆大巴车满载100多人,统一着装红黄相间马甲,协同挖掘机等设备来到事发地,韦刚家不是第一家被拆,先拆的是韦刚南边邻居王钢梁(音)家房子,一群穿着红黄色马甲(拆迁队)的人先损坏监控摄像头,然后踹门撬锁强行进入王家,把其妻和母亲及儿子从房间拖出控制,用两个防爆叉,一个卡住了其脖子,一个卡其腰部,数分钟后几间房屋被夷为平地。这时候,韦刚家房子也开始被拆除。
知情人士说,韦刚是闻讯自家房子被拆,开车从外边回来,车停放在房子北侧人行道上,韦刚进家门后,双方谈了什么不清楚,随后就就被黄大衣蒙住遭到群殴,韦刚挣脱后又被拦下再被人用木棒等殴打,韦刚又一次挣脱,跑向他开来的黑色小轿车,迅速启动,由北向南冲向聚集在绿化带附近的人群,接着又倒车再次向前冲撞人群,短短数秒时间悲剧的一幕就这样发生了。
韦刚被拆迁队员从车内拽出,再次被一阵猛打。后被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控制住了混乱局面,被撞伤的人员均送医抢救,韦刚被带走。
事发后,经公安人员当场查收到的安全帽、木棒等用品、工具就有一大堆。随后现场被围栏封禁至今,禁止人员出入,韦刚家已无人居住,但有人在监视看管。
15日事发当天下午,扬州市委生态科技新城工作委员会、扬州生态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官方通报称,当天,受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委托,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对涉事房屋(杭集镇裔庙村车五组)进行拆除。
通报还称,该房屋侵占小运河河道,属“违章建筑物”。
10月18日,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就15日发生的“业主遭强拆开车撞拆迁队”一事发布案情通报。通报称,阻止拆违未果后,韦刚驾车两次冲撞拆违人员和群众,致2人死亡、8人受伤。公安机关依法对韦刚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陶冉、张志勇、颜金(拆违人员)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蹊跷的拆迁主体
当地警方称,10月15日,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委托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对该镇裔庙村车五组韦刚户侵占小运河河道的阻水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有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屋没有被拆除。韦刚及其前妻王某阻止,与拆违人员发生推搡拉扯,阻止拆违未果后,韦刚驾车两次冲撞拆违人员和群众。
韦刚因拆迁开车撞人事发现场被封禁,围挡写着醒目的“严禁入内”
此前,7月5日,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布公告,要求侵占河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坝头由业主5日内自行拆除,并先后于7月7日、8月13日,两次向韦刚户下达清除告知书,该户始终未予配合。
按照当地官方说法,10月12日,陶冉以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名义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签订《委托拆除协议》。10月15日6时许,陶冉雇用一批人携带工具参与拆违,同时指使张志勇、颜金雇用20多人负责“维持秩序”。
根据这些官方说法,可推定该事件的当事人除了被拆迁户,还有陶冉、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
有法律人士表示,首先陶冉、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属于商业拆迁公司,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其二,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属于派出机构或者临时性设立部门,不在行政编制序列,严格说只是行使行政部门授权的参与协调防汛防旱工作,没有法律上的行政执法权;其三,拆迁房屋有比较复杂的法律规定,一般分为行政拆迁和司法拆迁。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拆迁房屋,都要经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绝对杜绝乱作为或不作为,侵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至于该案直接责任人是谁?法律责任如何认定,只能等待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审理的结果。
据澎湃新闻报道称:涉事拆迁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公开的3部联系电话之一,竟然是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干部戴进余的。
对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设立、性质等问题,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询问。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人员构成,是由各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兼职的,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联系电话就在广陵区农业水利局,属于广陵区农业水利局管理,有什么情况可由他们解释。
广陵区农业水利局方面在接受采访时则称,我们是广陵区农业水利局,虽然留有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的联系电话在区农业水利局,但我们也不是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既然是问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杭集镇政府应该知道,可向杭集镇政府了解。
杭集镇政府向记者表示,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设立情况并不清楚,并婉拒了其他采访内容。
在“10•15扬州拆迁撞人事件”发生5天后,10月19日,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经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党工委研究决定,直接参与决策、部署、现场组织15日清除小运河河道阻水障碍物工作的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华,杭集镇副镇长胡震,杭集镇副镇长戴军,杭集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樊长勇,杭集镇农水综合服务站副站长周开明等5人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
紧邻杭集镇小运河边被拆迁房屋现场
根据《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内容,被拆迁房屋主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原合法住宅房屋面积在230平方米以内的,货币补偿安置款为,安置房价格减去安置房重置价格与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差价,乘以被拆迁合法房屋的建筑面积。合法建筑面积超过23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2.5-3倍的范围内给予补偿。
此前有媒体称,被拆迁户并没有收到拆迁告知书。只是去年有当地政府工作人员通知将进行棚户区改造,口头提出会给予“拆迁补偿”。价格是每平方米7160元,上限为230平方米,超出部分每平方米补偿数百元。
一方面是很多居民不同意拆迁补偿的计算方式;一方面有律师提出,如果是拆除违章建筑,从法律规定上是不需要赔偿,如果谈到赔偿,认定违章建筑就存疑。
有社会舆论认为,韦刚驾车撞人会受到法律制裁,但是陶冉等人的行为极为恶劣,砸门,搬出房内物品,捣毁门前摄像头,摔坏当事人手机……这些野蛮粗暴的行为,假“政府许可”的名义而行,不仅损害了民众利益,也败坏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因为敏感,有“神秘人”监视,记者无法逗留曙光路300号院。据称,韦刚当了13年的兵,家里还有一块写着“光荣人家”的牌匾。
有关研究拆迁和法律人士认为,要警惕在城市土地和拆迁利益面前可能表现出的兽性,拆迁案件中野蛮的性质暗示着我们,土地问题仍然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问题。有本地居民谈到拆迁补偿不够时说,马路对面新开的楼盘,一平方米都要一万多元了。
编辑:liuya
标签:扬州,拆迁撞人,土地利益,城市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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