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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鼓励国有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共有产权商品住房

中国房地产网

2026-04-17 18:41

4月17日,江苏省泰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稳定房地产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实施。其中提出,加大“青新群体”购房支持力度,实施“青年人才”贷款贴息,对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在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每年按贷款金额给予2%财政贴息(最高2万元/年),贴息期为2年。同时,支持商品住房共有产权试点,鼓励国有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共有产权商品住房,面向青年人、新市民等群体出售。

编辑:温红妹
标签:共有产权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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