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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输了官司背后:物业行业弊病越积越多

中国房地产网

2023-06-2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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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洁/发自西安


2022年,绿地世纪城A区业主委员会一纸诉状,将丈八街道办诉至法庭。


事情缘起一封《工作联系函》。2022年4月2日,丈八街道办给绿地世纪城A区业委会两次抄送了《工作联系函》,称街道办收到了小区20%以上业主联名申请,申请罢免业主委员会,要求其自2022年4月2起停止一起相关工作,并于30天内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对此,绿地世纪城A区业主委员会认为,丈八街道办下发《工作联系函》的行为缺少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也超过了他们的法定职权。绿地世纪城A区业委会要求丈八街道办撤销2022年4月2日的《工作联系函》,也就是不能强制他们开展临时业主大会换届,街道办事处也不能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同时,丈八街道办应承担案件诉讼费。


2022年11月4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绿地世纪城A区业委会胜诉。判决书中写道,丈八街道办确实向法院提供了两份1000余名业主的《绿地世纪城A区临时业主大会倡议书》,也提交了有署名的绿地世纪城A区《志愿业主组对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建议》等申请内容。但是法院认为,丈八街道办并没有实际核实1000余份的请愿书中业主的合法身份,街道办没有音频、视频等相关证据证明他们核实过业主信息的真伪。法院不予采纳。


此后,丈八街道办提出了上诉。上诉结果近日出炉,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了丈八街道办的上诉,维持原判。


同时,2022年8月25日,丈八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作出改选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公告,业委会依法提请行政复议。经西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定: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公告超越法定职权,依法应予撤销。


围绕在这场官司背后的是一场关于新旧业委会、物业服务水平及公共收益的争论。


新旧业委会“之争”


6月13日,在绿地世纪城A区的一处公示栏,张贴着“无良业伪会,滚出绿地小区”的告示,在这张告示的旁边,张贴着一份《关于此次业委会换届改选业主大会合法性的说明》,这份说明的张贴者并非现有业委会,而是绿地世纪城A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绿地世纪城A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是谁?他们想做什么?该筹备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都是小区业主,有些人利用业余时间来服务,有些人是退休人员。


该筹备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想罢免现有业委会,因为后者没有起到对物业公司的监督作用,致使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例如车库漏水、路面破损等都没有及时维修。


在上述说明里,绿地世纪城A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还写道:关于智慧社区合同、电梯广告合同、南门停车场合同、通讯公司进场建设基站合同、财务账簿等关乎小区业主公共利益的材料从来不敢拿出来。“以南门停车场的收入为例,业委会公示的收入是25万元,但据业主估算最少应该在50万元左右,差额为什么会这么大,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该筹备组的一位工作人员称。


对于绿地世纪城A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说法,现有业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说道:“小区遇到的事情不是个例,全国其他城市都遇到,且之前也已经报过警,经侦也已经查明,因双方立场不同,不好多说,业主可自行判断。”


在绿地世纪城A区业主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可以看到一篇《揭秘“志愿组”“维权”七部曲》的文章,指称上述筹备组的工作人员为“职业维权者”。


对于公共收益未公示的指责,绿地世纪城A区业委会表示,每半年都会在小区东、西、南三个大门的公示栏公示相关信息,还会通过业委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在上述公众号上,能看到2022年8月份,业委会二次公示了小区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审计报告。


这场“口水战”谁对谁错?各执一词,不过从业主反馈来看,现有业委会工作也有待改进的方面。


苦恼的业主


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后,绿地世纪城新旧业委会之间的争端,并没有就此结束。


绿地世纪城A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人员表示,街道办目前并没有阻止他们的工作,并于近日向丈八街道办报送了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名单。


绿地世纪城A区业主委员会则发文表示:“目前,街办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行政复议结果予以认同,已拒不参与个别群体执意在小区内举行的非法换届选举活动。”


“这件事情出来之后,我们也感觉很乱,不知道该信谁。”一位关注该事件的业主说道。对此,我们致电丈八街道办了解情况,对方表示,负责该小区的工作人员外出,稍后会联系,不过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对方回复。物业公司也表示,没有权限处理此事。


更多的业主并未关注到此事,面对张贴在公示栏处的公告,多位业主表示不知情,并表示不会参与。


回头来看,事件缘起首先来自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据了解,绿地世纪城A区从2005年开始入住,共计4771户,常住人员约2万人。小区物业公司为绿地集团旗下的永绿物业。


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小区内一位商户表示:“自己觉得小区物业还可以,平时打扫得比较干净,响应比较及时”。但也有一部分业主认为物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小区地下车库天天漏水,北边的路面坏了很久也没有修。”一位业主说道。


业主对物业服务水准认知不一致,这不是单个小区出现的问题。对此,2020年11月,《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发布,文件根据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作为物业企业的共同服务标准。各等级标准均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社区文化建设等七大项内容组成。


这让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准有据可依,面对业主指责,物业公司在自查之外还需要业委会、街道办更强有力地监督。此外,对于小区的公共收益,民法典第282条明确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公共收益归属问题不再是一笔“糊涂账”。


“业委会应及时定期公开财务收支,尤其是公共部分的收益部分。与此同时,要重点公开和物业公司相关的相关合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收益。选择公共部分的运营公司时,采用对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招投标方案、流程、合同文本、履行情况及时公开,做到业主透明化。”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说。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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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物业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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